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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有哪些新变化

2015-08-07 11:51:1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奉永成 编辑:闵美颖

    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惩治力度、网络广告必须确保一键关闭、烟草广告被广泛禁止、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做广告代言人——

  新《广告法》有哪些新变化

  湖南日报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许英

  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8月6日,记者从“全省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培训班”上了解到,修订后的新《广告法》内容变化非常大。

  到底有哪些新变化?省工商局副局长于云彩为本报作了专门的解读。

  虚假广告和广告代言都有了明确规定

  虚假广告害人不浅。何为虚假广告?现行的《广告法》并没有对虚假广告的含义进行界定,也没有对构成条件进行规定,导致执法操作性差。

  于云彩告诉记者,新《广告法》明确了虚假广告的含义和虚假广告行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惩处力度明显加大,同时还赋予了消费者组织对虚假广告的社会监督权。

  同样害人不浅的还有虚假广告代言行为。

  于云彩表示,之前由于立法上的空白,产生了不少因虚假代言误导消费者,从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新《广告法》将广告代言人纳入了广告活动主体范围,并对代言的含义进行了规定。

  比如: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保健食品”不得进行代言;规定不能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用户和受益者代言广告;要求广告代言人必须依据事实代言、依法代言和使用过后才能代言等。

  网络广告确保一键关闭,烟草广告被广泛禁止

  受历史局限性影响,现行《广告法》实施时,移动通信和网络还处于萌芽阶段,相关广告业态也没有生成,因此对网络广告并未涉及。

  “新《广告法》将网络广告从原则上纳入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于云彩解析,新《广告法》规定利用网络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网络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确保一键关闭。

  “在修订过程中,争论最大的是烟草广告。”于云彩告诉记者,现行《广告法》是允许做烟草广告的,但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广告,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于云彩解析,新《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将目前能禁止的烟草广告全部禁止了。

  “童星”不能再当代言人

  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也是新《广告法》中的一大新变化。

  现行的《广告法》中仅有一个条文笼统地涉及到了未年成人身心健康的保护,新《广告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了全面的规定。

  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代替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等。

  “这意味着,不满10周岁的‘童星’将不能再当代言人。”于云彩说,修订后的具体规定,有了更强的操作性,更有利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进行保护。

  新《广告法》还增加和完善了广告准则,完善了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规范,强化了广告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新增了有关广告行业自律的规定和对公益广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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