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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征意见 抛扔货可罚5万倒卖信息将重罚

2015-11-17 08:55:06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田风 实习生 刘倩 编辑:闵美颖

  快递实名制后,如何保护用户的信息不被泄露?11月16日,“双11”物流快递高潮未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适时发布了《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以在12月15日前寄送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意见稿规定,快递企业要定期销毁快件运单,不得非法出售或泄露用户信息;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
  
  信息不实快递不收寄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用户交寄快件,应当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快递运单填写不完整或者信息填写不实的,快递企业不得收寄。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读:数据显示,我国快递行业近年来以40.4%的年均增长率迅猛发展,2014年全国快件量已突破146亿件,跃居世界第一。与此同时,快件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隐患大、快递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将对高速发展的快递市场予以规范。
  
  应定期销毁运单
  
  针对用户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中专门作出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件运单。快递企业及员工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用户信息。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快递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违反规定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解读:今年11月1日起,快递行业落实实名制,征求意见稿有望成为用户信息安全的又一法律保障。湖南省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要求快递公司对快递单进行上锁单独存放,留存的快递单会在邮管局的监督下集中销毁,一般一年内销毁两次。
  
  抛扔踩踏最高罚5万
  
  快递企业及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解读:一些快递员为了追求配送效率而进行“暴力分拣”,这不是稀奇事。湖南一家快递企业的工作人员透露,邮件在分拣过程中最容易出现损坏,目前不少快递企业还在使用人工分拣或者半自动分拣,量大时难免出现抛扔等情况。随着快递条例的出台,预计这一现象今后很快会有所改善,“提高了罚款额度,直至企业停业整顿,这对整个行业严格执行分拣规范有促进作用,可能会倒逼快递企业引入全自动分拣中心。”
  
  意见提交方式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快递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kdtl@chinalaw.gov.cn
  
  市场连线
  
  我省今年未现快递“爆仓”
  
  本报11月16日讯 记者今日从省邮管局获悉,自11月11日以来,我省共进港快件1635万票,出港1053万票,中转620万票,总处理3308万票,预计处理包裹已经过半。“到目前为止,我省没有出现快递爆仓的现象,也没有一家企业出现运转不顺畅,接下来几天情况只会越来越平稳。”省邮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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