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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受贿案开庭 涉嫌滥用职权、受贿

2016-03-30 09:13:39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通讯员 陈学 李婵 编辑:闵美颖
  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受贿案开庭
  
  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将择期宣判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陈学 李婵
  
  三湘都市报3月29日讯 今天上午,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马勇曾先后担任湖南省统计局局长、益阳市市长、益阳市委书记、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由于该案有关证据较多、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今天上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出现在被告席的马勇已经满头白发。此时,据案发不到一年。2015年5月12日,省纪委通报,马勇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0月8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依法逮捕。今年1月29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马勇在担任益阳市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决定返还578.85万元土地出让金;在担任益阳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60万元被用于支付企业欠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07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马勇利用担任益阳市市长、益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李万新(另案处理)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马勇犯数罪,应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从上午8点30分开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于当日11:40休庭,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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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财是自吃毒药、自掘坟墓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提到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时,以马勇一案为例。报告中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益阳原市委书记马勇涉嫌受贿案时发现,马勇违法指令“协调”一起命案,有关司法人员权钱交易,帮助开脱罪责,导致重罪轻判。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9名司法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通报第二批七起干预司法典型案,益阳原市委书记马勇案排在首位。
  
  据省纪委网站“三湘风纪网”披露马勇的忏悔书,他称在省统计局特别是担任局长后,开始收受他人红包礼金。刚到益阳工作,也曾宣布不收受红包礼金,但没多久,在2007年春节就收受了一笔1万美元大额贿赂,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认为,这些没人知道,也没人查处,于是乱表态、乱打招呼、乱办事,放弃了思想改造和纪律约束,结果是自己给自己吃毒药、自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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