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20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典型案件
红网长沙8月1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湖南省纪委对20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分别如下:
1.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组书记周昌贡应浏阳市烟草局原局长郭汉华(另案处理)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推荐、提拔郭汉华,并收受郭汉华所送人民币70万元。周昌贡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2013年,益阳市原市委书记马勇应沅江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肖胜利的请托,通过打招呼、主持会议研究决定等方式,推荐、提名肖胜利为沅江市委书记人选(因沅江沉船事故的影响未获通过),并收受肖胜利所送人民币10万元。马勇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2005年至2012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龙承海应下属陈某、私营业主刘某等人的请托,通过打招呼、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等方式,为陈某的亲属、刘某的女儿等7人进入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们所送财物价值人民币14万元。龙承海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衡山县原县委书记周建在任雁峰区区长兼区编委会主任期间,接受工程建筑商黄某、查某的请托,在未经公开招聘的情况下,通过召开编委会会议,违规将黄某女儿、查某侄儿直接安排在区街道办事处工作,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价值人民币15万余元。周建还在干部录用中利用职权为其表弟媳欧某等亲属谋取利益。周建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2010年至2013年间,武冈市原市委书记王春生应退休教师张某的请托,通过主持会议研究决定等方式,在张某女儿、女婿的提拔上给予支持和关照,先后收受张某所送人民币5万元、美元3万元。王春生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在担任沅陵县县长期间,与该县某乡镇团委书记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李自成多次送给其财物价值人民币90万元,并提拔该团委书记为沅陵县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自成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株洲市原政协副主席王建平在担任株洲县委书记期间,与其下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在王建平的关照下,这名下属先后担任镇长、党工委书记。2010年3月,王建平在没有征求株洲县委班子成员意见的情况下,向时任县委组织部负责人提出由县交警大队干警张某担任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并要组织部门履行干部任免程序,将张某任命为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王建平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常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与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一名科长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为该科长职务提拔提供帮忙。卢武福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张家界市原政协副主席高建国在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中利用职权为其女儿高某谋取利益。2010年9月,时任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高建国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在会上隐瞒其女儿高某不具有干部身份、工作单位的事实,并决定将其女儿直接调入张家界市慈利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12月,高建国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高某为主任科员。高建国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怀化市原政协副主席黄泽春在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中利用职权为其妻谢某谋取利益。2007年4月,时任沅陵县长黄泽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经公开招聘的情况下,将下岗在家的妻子谢某直接安排到沅陵县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工作。2010年1月,时任沅陵县委书记黄泽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违规将谢某提拔为县委组织部副科级干部。黄泽春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迪生在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中利用职权为侄儿王某谋取利益。1993年至2010年间,王迪生通过打招呼、主持会议研究决定等方式,将仅有中学文化、退伍在家的侄儿王某直接调入省有色地勘局下属中南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并逐步提拔王某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省有色地勘局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工程安全处副调研员(参公管理)等职。王迪生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费待遇,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永州市原政协副主席廖秋文在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中利用职权为侄儿廖某谋取利益。2004年至2015年间,廖秋文在担任永州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市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打招呼、主持会议研究决定等方式,违规将其在永州市交通局下属县乡公路管理处任副科级干部的侄儿廖某空挂到永州市公路局下属冷水滩沥青管理站任站长(正科级)。后在廖秋文的关照下,廖某相继调任永州市交通局计划基建科科长,永州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副处级),永州市零陵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委办主任,永州市双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廖秋文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1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铁成在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中利用职权为弟弟何某等亲属谋取利益。2012年,在未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将不具备事业编制身份的妻外甥姜某调入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邵阳分院工作。何铁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2009年至2015年间,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薛伯清为了谋求职务升迁,送给公司主要领导覃某人民币30万元、港币2万元。另薛伯清应华声在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邹某的请托,在邹某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邹某所送港币20万元。薛伯清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5.2011年至2012年间,株洲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为谋求职务升迁,先后安排两名在醴陵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私营业主筹资700万元人民币“疏通关系”。谢清纯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6.2012年5月,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永清为谋求职务升迁,请上海胡某为其帮忙,并要在醴陵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私营业主袁某帮其向胡某汇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疏通关系。蒋永清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7.2013年春节期间,益阳沅江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肖胜利为了谋取沅江市委书记的职务,送给益阳市原市委书记马勇人民币10万元,请求马勇在其职务提拔上予以关照。肖胜利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8.2012年至2015年,郴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阳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跑官。2012年上半年,桂阳县从事餐饮服务的私营业主李某及其合伙人牟某为了求得和感谢李向阳对其合作项目开发建设更多的关照,商定找人为李向阳跑官,所需费用由两人共同承担,李予以默认。李某先后出资139万元人民币为李向阳跑官。李向阳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9.邵阳学院原党委书记张天晓等3人因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陈某档案造假问题被追责。张天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谭镜星、袁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张世明,省监狱管理局原政委罗茂智,省司法厅政治部原主任胡绍林、原副主任王永章等人因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严重失察而被追责。2001年以来我省监狱系统违规调入49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张世明、罗茂智、胡绍林、王永章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挺纪在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特别是“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制约,防止以权谋私、逾越“红线”,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今年是我省集中换届年,省、市、县换届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把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摆在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换届工作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省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要严格执行中央“九严禁”和省委“约法三章”“三个一律”的要求,特别是把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假骗官、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作为不可突破的底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确保换届纪律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严肃查处换届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对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对权钱交易、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弄虚作假的,对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以及造谣诬告和传播不良信息的,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并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在执行换届纪律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要严肃查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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