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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三名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2017-04-07 08:45:14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敏 编辑:闵美颖

  红网衡阳4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王敏)近日,衡阳市纪委对赵国运、何龙生、张仁俊3名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1、衡阳县正县级干部赵国运违纪案

  经查,赵国运同志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参与私分国有资产;违反工作纪律,对衡阳县总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市纪委决定,给予赵国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衡南县政协原副主席何龙生违纪案

  经查,何龙生同志违反组织纪律,在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未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市纪委决定,给予何龙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衡山县委副处级干部张仁俊违纪案

  经查,张仁俊同志在先后任衡山县副县长、衡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衡山县委副处级干部期间,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其行为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市纪委决定,给予张仁俊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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