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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

2017-06-21 09:53:56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童妙 实习编辑 曾映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举行《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9时—12时

  地点:湖南省环境保护厅5楼会议室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5人,其中:

  1、本省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关注本规定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市、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5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省环保厅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我厅网站(http://www.hbt.hunan.gov.cn/new/index.html),下载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报名信函寄至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宣传处(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政编码410014),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并来电确认;传真请拨打报名电话0731-85698005;网上报名用电子邮件将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我厅受理申请的邮箱(38947407@qq .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17时。

  五、听证会参会有关事宜

  湖南省环保厅将于2017年7月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我厅网站上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

  听证会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宣传处段晓丽

  0731-85698005(兼传真) 13607485661

  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余志元

  13975104962

  附件: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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