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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2017-08-02 10:05:01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张英 编辑:闵美颖

  红网长沙8月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英)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长沙市纪委通报了近日查处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1、长沙县路口镇麻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树华截留水利建设资金、在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上半年,麻林村村民汤某霞以麻林村名义向上级水利部门申请水利补助资金5万元,杨树华从中提取1.5万元用于村上开支。2015年10月,在村支两委会议讨论危房改造资金补助人选时,杨树华明知其姐姐杨某红户不符合申请条件,也没有提出异议,杨某红于2016年初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因还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杨树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2、望城区茶亭镇望群村原支委委员、村主任王新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问题

  2014年上半年,王新利用职务便利,为望群村关河湾组村民王某争取到4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指标。2014年12月危房改造资金到账后,王新收受王某所送“好处费”5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好处费”5000元。

  3、宁乡县黄材镇蒿溪村多名村干部违规虚报、拆分、截留补助资金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时任黄材镇蒿溪村支部书记邓习军、村主任邓步高、村会计隆灿辉(非党)3人经过商议,以本村“三无”人员杨某元等3人的名义,向县、镇两级申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6000元,资金到账后,给予杨某元等3人每人200元,其余资金用于救济本村其他5户困难户。同年,邓习军等3人以本村“三无”人员邓某梅等4人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2016年2月资金到账后,给予邓某梅等4人每人100元,另用于修缮加固五保户聚居点15000元,剩余资金24600元违规存放于隆灿辉私人账户,直到2016年7月才上交村账。邓习军、邓步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隆灿辉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村级换届时,以上3人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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