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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评选结果的公示

2017-11-20 09:44:36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 编辑:刘郁蕾

  关于全省“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湘办发[2017]31号),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组织者、推动者的作用,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评选活动。在市州推荐、考察采访、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评审会评审,现将全省“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拟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11月20日至25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586183

  电子邮箱:fzxc168@163.com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湖南省司法厅

  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全省“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公示名单及事迹简介

  (排名不分先后)

曾超群,男,42岁,博士,中共长沙市经开区工委书记、中共长沙县委书记。

  他坚持把依法治县作为长沙县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为落实依法治县,长沙县制定了县委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遵循会议集体决策原则,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2017年,长沙县全面开展“清风星沙”三年行动计划,曾超群亲自要求在现行的经济指标、环境指标等基础之上增加一个法治指标,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不唯经济指标马首是瞻,将法治建设作为政绩衡量的重要标准。

彭新军,男,54岁,本科,中共茶陵县委书记。

  在茶陵“铁牛精神”的激励下,他将法治信仰融入灵魂,落实到了具体工作中。他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茶陵先后出台了《县委全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投融资管理办法》等70余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法治宣传教育上,特别注重创新和实效,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文艺汇演+法治宣传”等方式,真正做到受众在哪里,普法的触角就伸向哪里。近年来,茶陵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平安县”、“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胡海军,男,46岁,博士,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委书记。

  他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当好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者、落实者、践行者。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治国理政思想,坚持法治操守,以言行影响身边干部群众,让法治深入人心。积极推动法治实践,落实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依法,用法治思维解决民生诉求,依法妥善化解了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难点问题,用法治护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主政的两个县市区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

杜登峰,男,45岁,大学文化,中共祁东县委书记。

  他把严格依法行政作为自己的行动自觉,“重视法治建设、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司法权威”是这位县委书记身上的显著标签。他率先垂范,引领全县干部群众共同尊法守法奉法,狠抓学法制度落实,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依法与便民相结合,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制度。近三年来,县委、县政府举办重大决策听证会达27起,确保全县各类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都能依法依规运行。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复杂矛盾和问题,他提出的“三心”化解信访问题为依法治访找到了新的途径。他亲自主导依法解决了该县黄花集团的破产问题,为2000多户黄花菜农户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开创了民营企业破产新模式,被省相关部门列入经典案例。

罗建南,55岁,大学文化,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书记。

  突出“法治创建”抓手,成立县法治创建指挥部,亲自担任指挥长,切实强化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职责,推动建立了县、乡、村全覆盖的法治建设组织网络。在罗建南同志主持和推动下,城步县进一步健全了县委常委会、委员会议事规则,完善了“四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权限,推动修改完善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推动出台了《林业管理条例》《奶业管理条例》《民族风格建筑条例》等法规,推动“法治城步”建设的基础进一步夯实,效果进一步展现。2014年城步县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2015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

陈阁辉,男,50岁,大学文化,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书记。

  他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了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委、区政府综合绩效考核范畴重点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让岳阳楼区创下多项“楼区经验”“楼区样本”。2016年,楼区共动迁群众达1.5万户,腾地36万平方米,实现了征迁工作零信访、操作程序零违规、拆除安全零事故。坚持行政负责人应诉制度,近3年区政府先后出庭应诉36起,一批“官民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岳阳楼区实施的“网格化+综治视联网+公安视频监控网”警网一体化改革经验被全国推介,为岳阳市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作出重要贡献。

罗建华,男,55岁,大学文化,中共永州市委常委、江华瑶族自治县委书记。

  他在全县提出“法治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将法治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予以重点推进。在他的主导下,县委先后出台关于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意见、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今年来县法院受理1200多件执行案中,成功执结900多件。通过建立法治创建责任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事务公开,大力加强法治公园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通过推动组建企业法律顾问团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与周边三省六县建立边界协作机制,实现了连续十年无边界矛盾纠纷;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的6535户27471人实现和谐移民,取得了“零上访”的良好效果,得到水利部领导的高度评价。

黄峥嵘,女,45岁,研究生,中共资兴市委书记。

  她坚信“发展靠法治、稳定靠法治、民生靠法治”,坚持把抓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履职内容,将法治资兴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她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行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亲自主持出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效规范了党委政府权力运行。她高度重视基层依法治理,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了对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推行村(社区)“四议两公开”等民主评议制度,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资兴市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安杯”,2015年被评为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熊哲文,男,48岁,本科,中共安化县委书记。

  自2013年主政安化以来,一直紧紧围绕“争创法治益阳先导区、构筑法治安化新高地”的目标,积极推进法治安化建设。担任县长、书记这5年,他十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推动工作,先后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一系列行政执法基础性制度的建设,全县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升。从2014年开始,安化县28家单位联合开展的“法律大篷车”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精准普法”,得到司法部肯定。水上法庭的设立更是将法庭开到了百姓家门口,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向恒林,男,45岁,研究生,中共泸溪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基层司法所长出身的他除了心怀一本“脱贫经”,更有一本“法治经”,在全县谋划“十三五”脱贫攻坚蓝图中,在“四个泸溪”建设进程中,法治建设占据重要的地位。他主导完善政府科学决策机制,确保“做正确的事”;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正确地做事”;强化执法责任制,确保把“正确的事办好”。他在决策中坚持“三不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未听证的不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决策、未进行风险评估的不决策。在他亲自主导下制定了《泸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将“法治泸溪”的建设任务分解到55个成员单位,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公开发布。在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中,他撰写的《当前县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获得了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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