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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5月29日至31日举行

2018-05-22 09:17:09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吴公然 周洁 实习生 黄煜 编辑:闵美颖

5月21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次主任会议。

  红网时刻5月21日讯(记者 吴公然 周洁 实习生 黄煜)5月21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于5月29日至31日上午在长沙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主持会议,副主任杨维刚、向力力、叶红专、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

  王柯敏传达了5月21日上午召开的省级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他指出,今天上午省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立法、监督职能,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土净新湖南。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就业工作情况、关于2017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关于2018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草案)》《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三次审议稿)》《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查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需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和人事任免案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会议精神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调整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立法计划和调整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的情况汇报,省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环资委关于《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办法”、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会议还书面听取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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