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案件
日前,永州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案件进行了通报。
1.市国土资源局冷水滩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曾祥德等因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被问责。
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17时30分至22时30分期间,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冷水滩分局临聘司机唐良毅未经批准,违规将所驾驶公车停放在其居住小区院内,公车私用且妨碍小区其它车辆正常通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5月19日,唐良毅被解除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冷水滩分局党组,冷水滩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曾祥德和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顾圆群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失管失察。5月21日,曾祥德受到通报批评处理,顾圆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冷水滩分局班子成员被市国土资源局党组集体约谈。
2.江永县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支部书记李忠(主持工作)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建勋因单位违规公款饮酒问题被问责。
2018年4月3日(星期二)下午,江永县房产局党支部到县城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后在工作晚餐期间,党组成员、副局长、党支部书记李忠,副科级干部、党支部组织委员何烈良,房产交易所所长常钰,党员何维、何智勇,入党积极分子伍辉等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永州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暂行办法》规定,公务活动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5月11日,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其中,县房产局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忠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房产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建勋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小华因单位驻村帮扶工作不实问题被问责。
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新田县食药工商质监局驻枧头镇周家山村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浮于表面,扶贫政策入户宣传和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开不到位,贫困户的扶贫政策知晓率低,致使群众满意度不高;部分群众因村集体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明和贫困户享受扶贫民生政策不清晰问题信访举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小华作为分管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失管失察。2018年4月,郑小华受到通报处理,并扣减其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永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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