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6月29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发布《2018年公开招聘新区雇员公告》,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区雇员11名。
招聘职位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28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
报考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全日制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认定。
报考职位要求具备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证书填写名称。
4.工作经历要求。要求参加工作2年以上。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有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9:00至7月8日17:00。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资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扫描件;报考职位要求具备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的,还需上传以上证书扫描件。
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供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录用前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查实的,立即予以辞退。
3.报名不收取费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负责,通过长沙人才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29日9:00至7月9日17:00。招聘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未达到招聘计划1:5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7:00登录长沙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暂定于7月15日上午8:30至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2.笔试科目。政策研究专干职位笔试科目为《文字综合能力测验》一科,满分100分。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公文基础》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面谈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5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对象。
面谈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
每个职位面谈成绩在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谈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谈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谈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成绩合成及排名
政策研究专干职位笔试成绩即为文字综合能力测验成绩。
其他职位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公文基础成绩×30%。其他职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知识成绩、公文基础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谈成绩×7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谈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方式,严格核实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重点考察报考人员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学习工作现实表现。
如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对象,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录用对象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20天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按要求准备入职材料,到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报到入职。
录用人员原有级别、职务不予保留。
人事档案转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党政综合部管理。组织关系转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党委。
新区雇员管理
新区雇员参照体制内干部进行日常管理,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与新区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并经管委会同意可续聘。按现行薪酬管理制度,年收入约12-16万元。
政策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党政综合部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731-8899524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31-84413592、82253513
监督电话:0731-8899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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